文化艺术科(非物质文化遗产科)

发布日期:2024-09-05 15:37 信息来源: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(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) 浏览量: 字号:

主要职责:

拟订公共文化事业、文艺事业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。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。指导图书馆、文化馆事业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公共数字文化、古籍保护工作。指导艺术研究、剧目创作等单位和文艺院团的业务建设。协调专业艺术创作生产、全市性文艺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。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、传承、传播工作。指导、督促公共文化服务场所、文艺院团做好安全工作。

科长:黄根良

联系方式:0552-3115418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。

办公地址:蚌埠市东海大道3115号市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楼八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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